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原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包钢集团”)、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家投资人”)等,于2019年10月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按照签署的《关于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之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中有关退出安排的约定,投资人实缴出资满36个月,包钢集团或其指定第三方将回购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2023年包钢集团已回购“六家投资人”所持标的公司股权的60%。2024年10月31日,包钢集团已回购“六家投资人”剩余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40%且支付完毕回购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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