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背景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科生物”)发布公告,详细说明了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此次公告主要涉及与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国投”)之间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的执行情况。公司整体债务规模庞大,且面临多起诉讼,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严重威胁。
二、诉讼基本情况
1. 案件背景:
- 原告: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国投)
- 被告: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宁科生物、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中科新材)等相关责任主体
- 案由:资金借款合同纠纷
2. 诉讼历程:
- 202年4月6日,宁国投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凤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
- 202年12月8日,金凤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202)宁0106民初484号,对资金借款合同纠纷作出判决。
- 2024年4月27日,公司及中科新材分别收到金凤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2024)宁0106执3488号。
- 2024年11月8日,公司收到金凤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4)宁0106执3488号之十三。
三、诉讼执行情况
1. 执行裁定:
- 解除查封冻结措施:解除对宁科生物持有的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银行”)股份中的167万股股权的查封冻结措施。
- 股权抵顶债务:将宁科生物持有的黄河银行股份中的167万股股权以拍卖流拍价5,039,225元抵顶本案债务。下剩标的金额继续执行。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自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宁国投时起转移。
- 过户登记:申请执行人宁国投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2. 裁定生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公司对黄河银行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新的影响。
- 资产与负债变动:预计减少公司2024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5,039,225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公司债务及经营风险
1. 债务规模:
- 整体债务规模:23.68亿元
- 逾期债务总规模:15.74亿元
- 涉诉债务规模:13.42亿元
2. 银行账户冻结:
- 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及其全资子公司宁夏天福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福”)的银行账户外,公司、中科新材及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力国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3. 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六、涉及诉讼事项的风险
- 多起诉讼: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因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委托合同纠纷等产生的多起诉讼。
- 诉讼阶段: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履行阶段、审结未履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七、致歉声明
- 致歉原因: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宁国投发来的《执行裁定书》(2024)宁0106执3488号之十二,因工作人员疏忽,致本次诉讼的执行情况未能及时披露。
- 公司态度:公司对此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
〇利好消息
- 债务部分解决:通过将黄河银行股权抵顶债务,部分解决了与宁国投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减轻了公司的债务负担。
- 透明度提升:公司及时披露了诉讼进展,提升了信息透明度,有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〇风险提示
- 高额债务:公司整体债务规模巨大,特别是逾期债务和涉诉债务规模较大,对公司财务状况构成严重威胁。
- 银行账户冻结: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影响公司的资金流动和日常运营。
- 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 多起诉讼:公司及子公司涉及多起诉讼,部分案件尚未审结,对公司未来利润和经营状况构成不确定风险。
- 信息披露延迟: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诉讼执行情况未能及时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〇概述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解决与宁国投的资金借款合同纠纷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公司依然面临着高额债务、银行账户冻结和多起诉讼等多重风险。公司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积极应对诉讼案件,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以稳定投资者信心,确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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