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8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防止倾倒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 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决定12. 具体如下:


  • 背景:《防止倾倒和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旨在保护海洋环境不受倾废活动的危害,公约以三个附件的形式,分别对 “禁止向海洋倾倒的物质”“需经特别许可才能倾倒的物质” 和 “需经一般许可即能倾倒的物质” 作出了详细列举。该公约 1972 年 12 月 29 日由 80 个国家签署,1975 年 8 月 30 日生效,中国于 1985 年 11 月 15 日加入公约,同年 12 月 15 日公约对中国生效 。其《1996 年议定书》是对公约的补充和修订,仅允许明确列入议定书附件的物质向海洋倾倒,同时要求各国在其内水亦适用议定书有关规定或采取其他有效的许可制度,防止故意向海洋倾倒或在海上焚烧1.
  • 审议过程134 
    • 2024 年 11 月 4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防止倾倒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 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了说明 。
    • 2024 年 11 月 6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委员长会议举行,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娄勤俭作的关于《〈《防止倾倒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 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批准的决定草案代拟稿 。
    • 2024 年 11 月 8 日,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该修正案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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