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又抱琵芭半遮面,此时无声胜有声。在大家都觉得本次公告会给我们带来惊喜,结果一如前期公告,是不是有点失落呢?我认为大可不必。理由有三:1、虽然没有出投资人公告,为何早就完成反向尽调,为什么不明确投资人呢?是呀,这有何难?其实后面涉及重整方案,需要协调,在重整方案(公司临时管理人、投资人、债权人)完成了,再确定公告投资人,是不是最稳妥的方式,国资做事,讲的是严谨。假如公告了投资人,但后面重整方案协调不下来,是不是要更换投资人?那时是不是很没面子,也很被动呀?2、其实什么时候出投资人,一定是投资人和重整方案一起出,而且债权人方面也协调好了,直接开会走程序,紧接着就提交法院审查。3、至于时间够不够,我们不用担心,园林方面都会把握好的。不信等着瞧,因为我在政府部门30年工作经历,见的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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