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贷行为已被正式纳入刑法范畴,标志着对高利贷肆虐的担忧将成为过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界定了非法放贷的刑事法律责任。

   根据这一新规,任何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频繁向不特定公众(涵盖个人与单位)发放贷款,且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将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以非法经营罪论处。具体而言,“频繁”的标准被设定为2年内向不特定对象出借资金达到10次或更多,且贷款展期亦计入发放次数。

   在当前经济环境下,借贷虽已成为众多人的应急之选,但不法分子却借此机会,通过高利贷手段侵犯民众权益,给无数家庭笼罩上阴影。如今,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我们终于有了强有力的武器,向这些不法行为坚决说“不”,为受害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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