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聘请证券公司,办理好股票终止上市后的相关事宜。


六、其他重要提示


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在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股通等业务。对于自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后至进入退市板块办理股份登记、挂牌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终止上市日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理续冻手续。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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