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SH600811)$ #复盘记录#
首先,在拍卖的公告里写的是无限售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的概念是什么呢?没有受到任何限制、可以自由交易的股份。而限售股呢?限售股是被质押、股权激励等等原因被限售的股份。大股东持有的股票如果没有被质押,他们的股票也叫无限售流通股。但是持股超过一定比例的大股东不能随便减持,要提前发公告而且数量还受到限制。
所以,无限售流通股≠可以随便卖。
在指引公告里明确写了,依据上交所的规定,本次司法拍卖属于大股东通过非交易方式减持,适用大股东减持规定,受让方在六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司法拍卖的买方就是属于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 。如果有异议,可以向上交所打电话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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