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值退市标准:
- 沪深主板公司的市值退市标准由3亿元变为5亿元。
- 沪市科创板、深市创业板、北交所、沪深纯B股公司的市值退市标准为3亿元1。
交易类强制退市:
-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
- 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亿元2。
财务类强制退市:
- 连续三年亏损,若第四年仍未能扭亏为盈,将被直接退市。
- 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连续三年低于一定标准等财务指标不达标的情况,也将触发退市机制3。
规范类强制退市:
-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问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规定、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记载等情形。
- 重大违法行为、股权分布不符合规定等情况也将触发退市机制3。
这些规则的实施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市场出现过度投机和“僵尸企业”,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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