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2024年11月,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完善预付金管理办法,通过预付部分医保基金的方式帮助定点医疗机构缓解医疗费用垫支压力,激励定点医疗机构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建立预付金制度,预付规模一个月
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结余情况,商同级财政部门研究建立相关预付金制度。统筹地区标准:统筹地区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12个月,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低于6个月可实施相应医保基金预付。预付规模:定点医疗机构于每年度1月上旬自愿参加,预付规模应在1个月左右。如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形适当调整。拨付时间:每年第一季度结束前按规定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


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医保基金预付有助于优化改善医疗机构日常运营的现金流和资金压力,减小医保应付未付费用造成的潜在应收及坏账风险。对于医保而言,提高了医保的结算效率,将鼓励调动医疗机构诊疗积极性。我们认为在医保相对充裕地区的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有望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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