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背景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摩登大道”)发布公告,更新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的最新进展。该诉讼涉及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及摩登大道之间的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二、公告主要内容
1. 案件基本情况
- 首次公告: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股东代位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宣布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已受理投服中心与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摩登大道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 一审判决:2023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股东代位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宣布广州中院已就该案作出判决。
- 上诉情况:2023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股东代位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宣布原审被告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不服一审判决,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自动撤回上诉:2024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股东代位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宣布由于林永飞、翁武强未缴纳诉讼费用,其提起的上诉案件已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2. 诉讼各方当事人
- 上诉人(一审被告):刘文焱
-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一审被告1: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一审被告2:林永飞
- 一审被告3:翁武强
- 第三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诉讼理由及请求
- 诉讼理由:刘文焱认为一审判决中关于要求支付占用资金利息和刘文焱对占用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判项内容不当。
- 诉讼请求:
- 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和第四项中关于要求支付占用资金利息和刘文焱对占用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判项内容。
- 依法改判刘文焱无须承担瑞丰集团占用资金本金117,798,065.41元自占用发生于2019年3月25日起的利息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二审诉讼费由中证投服中心承担。
4. 判决结果
- 驳回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刘文焱的上诉,维持原判。
- 诉讼费用:二审案件受理费17,613元由上诉人刘文焱负担。
- 终审判决: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5.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6. 备查文件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粤民终1867号。
三、利好与风险提示
〇利好
1. 维护公司利益:
- 通过投服中心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成功维护了公司的利益,避免了公司因管理层或大股东的不当行为而遭受损失。
- 一审和二审判决均支持了投服中心的主张,确认了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等人对公司的损害责任,有助于恢复公司声誉和市场信心。
2. 法律支持:
- 此次诉讼的成功表明,公司在面对管理层或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有效维权,增强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透明度。
3. 市场信心:
- 诉讼结果向市场传递了一个积极信号,即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的行为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督,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
〇风险
1. 诉讼成本:
- 尽管诉讼结果对公司有利,但诉讼过程中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成本仍然存在。这些成本可能会对公司短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
2. 管理层声誉:
- 诉讼揭示了公司管理层和大股东在过去的一些不当行为,可能会对公司管理层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3. 市场反应:
- 诉讼结果公布后,市场可能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管理层产生质疑,导致股价波动。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理性评估投资风险。
4. 潜在的后续诉讼:
- 尽管本案已经结束,但不排除未来可能出现其他类似的股东代位诉讼,公司需要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防范类似风险。
四、总结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成功维护了公司的利益,避免了因管理层或大股东的不当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一审和二审判决均支持了投服中心的主张,确认了瑞丰集团、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等人对公司的损害责任。这一结果有助于恢复公司声誉和市场信心,但也需要注意诉讼成本和管理层声誉等方面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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