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SH600851)$ (转载发别人写的)对于海欣APDC的几点分析——顶级学者、顶级新药……进入三期临床试验!
对于海欣(600851)APDC的几点分析——顶级学者、顶级新药、前景远大!
1、APDC治疗癌症从技术角度而言无疑是最有价值的。
首先它是利用最先进的生物免疫技术,这一点决定它的先进性,因为只有在细胞科学领域具有重大突破的背景下,APDC才有出现的可能。
其次,从辨证的角度看,内因是事物的主要矛盾,外因则是次要矛盾。癌症的生成首先是机体免疫不能抑制癌细胞的发展,因此就根本而言,解决机体免疫问题抓住了主要矛盾,而其他的疗法仅是依靠外部手段对于已经生成的癌细胞进行处理,它并没有解决机体免疫不能抑制癌细胞的发展的内部成因。
这二点决定了APDCD的高度不是其他疗法可以比拟的。
2、APDC技术在美国与中国的差别:美国专利法对于医疗技术是可以授予专利权的,而在中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医疗技术是不能够授予专利。因此从知识产权角度,美国对于新技术的保护是有力,而中国则存在缺损,这也直接导致中国在创新上落后。目前专利法修正案已经有许多专家要求取消该限制。
3、APDC在中国目前无法获得专利,APDC是医疗技术还是新型生物药品存在很大的争议,APDC不具备广普性,而是针对每一具体病例,但是由于DC细胞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对于机体带来正面的效果,而必须经过不同的药理处理后,才会决定其正面效果,否则会出现相反的效果的可能性,因此在药理这快APDC有可能获得专利技术,对于FDA来说,也就存在授予APDC新药的可能,而三期临床的批准,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预示APDC成为新药已经无大的障碍。
4.APDC的先进性与海欣股价的低迷成因。海欣为什么股价低迷,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平安证券,由于该公司的不法行为引起媒体的关注,使得证监会必须介入,在这样的情况下,其他的机构已经无法在海欣APDC取得明确的三期效果公布前进行推荐,海欣自然被边缘化,加上海欣APDC本身存在是药(还)是技术存在风险,海欣在三期结束前亦认为无宣传的必要,毕竟目前还不是推广的时间点,因此我们有机会在低价买到海欣。
5、技术与药之争是因为APDC不具备广谱性,说通俗点就是不存在事先批量生产且广泛使用的实体,它必须取自患者细胞进行体外培养再回输给患者,因此在传统意义上是技术而非药,但当今生物技术的发展必然改变这个局限性认识。目前APDC定义为新药主要是因为在体外培养时要进行药理处理,而非纯自然培养,纯自然培养不但可能无效,还有可能造成更严重后果。而且对细胞进行处理的生物药剂,才是APDC的核心所在,也是因此APDC才会定义为新药,从而批准三期临床,换句话说:就是药名扩展到了诊疗技术上去了。为什么要扩展? 是因为对于细胞处理的制剂还不能称为药,必须结合起来制成免疫剂才是药,故必须扩展。
6、尝试理解是一个良好开端,曹雪涛的APDC没有专利,而只有最高科技进步奖,正是因为APDC本身非本身是技术,可是我们也能看到曹雪涛和海欣有大量专利,这些专利就是为APDC服务的,它们支持APDC,所以APDC并非无任何保护和进入门槛,而随意可以使用的技术。海欣低调主要是因为曹雪涛,他是海欣以后的财富来源,曹的严谨决定了合作方必须严谨,其次海欣在转型期,此阶段重在逐步推进而非噱头.海欣一歩一歩走到了三期临床,没有任何喧嚣,只有沉稳,在资本市场是异象,对于一个顶级学者,是人品,透过海欣,看到的是曹雪涛。
7、之所以说这些,是想帮助大家理解海欣在年报季报为什么对APDC仅一笔带过,非海欣不看重而是海欣不能为。临床上的仼何成就,都构成院士学术上的最新成果资料,海欣未征院士首肯均不得发表,海欣仅在阶段性进展完成的时候,对相应进程进行披露。
8、apdc这项技术有没有前景,我可以非常非常确定地告诉大家,前景巨大!!唯一的问题是中国专利法存在限制,医疗技术是不能授予专利权,故作为技术,如何医院只要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条件都可以经过批准使用,不过由于它其实不仅仅是技术,这个我在前面已经说过了。而且就沟通的情况和结果,APDC不会被认定是技术而是新药。
11、对比吴中(600200)看海欣,单纯就抗癌药而言,二者机理完全不同,且均为三期临床,但就学理而言,海欣之APDC更具高端性,最重要的是吴中被视为龙头,因机理各不同故龙头二字吴中受之有愧,但市场追捧已令其估值已较高,而海欣因种种原因被边缘化,相较估值低下,因此海欣更值得持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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