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规则,2024最新修订版

3.1.2 境内企业申请在本所上市,市值以及财务指标应
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
不低于 2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 亿元,最近三年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 亿元或者营业收入
累计不低于 15 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
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6 亿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5 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 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
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 亿元。
本节所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
准,净利润、营业收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指
经审计的数值。本节所称预计市值,是指股票公开发行后按
照总股本乘以发行价格计算出来的发行人股票名义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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