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
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7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4 年半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半年报问询函〔2024〕第 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核查,现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询一:根据《2024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你公司与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往来款 400 万元,与关联自然人韦清文、胡泊发生业务性借款 802.54 万元,与多家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深圳天臣电池有限公司、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存在往来款。同时,你公司在该文件中注明“关联自然人借款为开展公司业务而发生,鉴于该业务付款方式不符合规范,已在本报告日前收回 530 万元,余款正在办理结算中”。请你公司:
一、说明与关联方的往来款及借款形成的原因、时间、具体金额、后续收回情况、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详细说明借款不符合规范的具体情形,相关往来款及借款是否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回复:
公司《2024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反
映的与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重要股东、董事长配偶控制的企业深圳天臣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臣”)、具有控制权的非企业单位南宁市五象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五象养老中心”)、
广西广投国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国医”)控制的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儿童医院”)及时任董事长韦清文、时任监事会主席胡泊等相关方的资金往来情况说明如下:
1、与黑五类集团、深圳天臣的往来款项形成原因
公司在第一季度末和第二季度末为流动资金贷款转贷的高峰期,在前述期间公司自有资金不足以偿还银行的到期贷款,为不产生银行贷款逾期,公司在 2024
年 3 月份向深圳天臣共借款 1,000 万元,在 2024 年 6 月份向黑五类集团共借款 400
万元,前述借款均用于公司偿还相关银行的到期贷款。在偿还银行贷款并实现转贷后,再将借款归还出借方(黑五类集团、深圳天臣),属于公司先借后还的资金往来,该资金往来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与五象养老中心、儿童医院的往来款形成原因
五象养老中心、儿童医院均是南宁市政府立项并以 PPP 模式建设的大型公办
公益性医养机构,按相关协议公司取得相关 PPP 项目的经营权。
(1)公司已取得五象养老中心 PPP 项目的经营权,且财务权也均由我公司控
制,该中心的理事长、主任、财务负责人均为我公司派出人员担任。在 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期间,公司持股 72.12%的广西华信长欣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为该 PPP 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向五象养老中心出借了共 3,937.53 万元,用于五象养老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还本付息,资金往来均不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由于五象养老中心为非营利组织和非企业单位,执行的会计制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包括企业投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司未将五象养老中心的报表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2)我公司作为负责建设和运营南宁儿童医院 PPP 项目社会资本方——广投
国医的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广投国医 36.41%的股权),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向
南宁儿童医院提供200万元资金用于PPP项目建设,广投国医持有儿童医院59.31%的股权,按 PPP 合同负责建设及运营管理南宁儿童医院。基于前述股权关系,结合该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判断我公司对儿童医院具有控制权,在儿童医院项目建成后将具有经营控制权,且该 200 万元资金用于儿童医院的经营活动,在出借该资金时公司认为该资金往来不构成财务资助,因此未就为南宁儿童医院提供 200 万元资金借款的事项履行审批程序。由于我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理解偏差和判决有误,是其时未履行审批程序的原因。
因儿童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已涉及刑侦调查,包括儿童医院等相关主体的资料被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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