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回复的分析@
1、上交所的监管共工作函中第五点要求公司核实相关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况。这是难以在短时间内给与回复的。有待ZJH对西藏海涵、西藏天圣两家股东公司立案调查的深入推进得出结论性意见后才能回复。
2、上交所的监管函发出在10月31日当晚,而ZJH发布新的立案调查在11月1日,一前一后。前者的很多问题本就包含在本次立案调查内容里,所以在ZJH调查期间,公司延期回复上交所的工作函是正常的程序。
3、贸易的问题是存在的,但是采用净额法,2022年以来没有虚增什么。历年财务数据有待修正而已。
4、短期内基本面消息告一段落。多或空,朦朦胧胧间,主力可以任意发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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