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园(SZ002310)$  

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如果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如果协商后仍未通过,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破产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批准重整计划。


 执行重整计划。


需要注意的是,正式重整程序内的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这是《破产法》的法定要求,就算你再压缩重整程序内的时间也不可能低于法定要求,而且还要考虑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重整计划执行时间(技术变量可以控制)等程序内各工作的衔接因素。目前距离2025年底仅有约一个半月的时间,你自己可以掂量掂量你关注的带星上市公司来不来得及保壳,有没有理论空间?有没有实操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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