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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对于麻烦缠身的锦州港来说,迎来了涅槃重生的第一个公告:2024年半年报和三季报问询函延期回复。公告没有说明延期时限,但就问询的内容分六个方面给予了解释,看似没有对问询函回复,但这六个方面,又好象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妖师就延期的理由发表一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问询内容1:
请公司:(1)依照《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依规及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并对相应财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并由审计机构依规出具核查意见,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2)结合《事先告知书》载明的违法事实,说明前期贸易业务相关虚假记载对本报告期财务数据真实性的影响,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
延期理由: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6号),认定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目前尚未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内容进行追溯调整,未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差错更正。
妖师观点:理由合理,但不全面。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虽多次招标,但报名名额不足,都已流标,至今未选出2024年审计机构。问询函要求审计机构发表意见,这条,前置条件显然不足。
问询内容2:
请公司:(1)结合 2022 年度至 2024 年 1-8 月相关贸易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展业模式、客户及供应商情况、采购及销售情况、收入确认及会计核算情况,以及与前期虚假陈述违法行为的对比及关联情况等,说明 2022 年度、2023年度及报告期内公司开展相关贸易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相关收入、利润是否真实,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2)就有关贸易业务,公司后续是否计划继续开展,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延期理由:2022 年至 2024 年 8 月,公司继续开展贸易业务。鉴于公司有部分贸易业务应收款项逾期,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逾期合同按净额法核算的贸易收入 108.52 万元不做确认,暂时计入过渡科目“其他应付款”。
妖师观点:18年-21年,公司为做大营收以争取更多银行贷款,存在虚假商业贸易,22年-24年间,商贸业务真假难分,但是,公司前期公告,前期债权全部逾期,总计21.68亿元。其中对应收债款7.69亿提起法院诉讼,法院已全部受理,但未开庭。鉴于2024年半年报差点夭折,可以看出前期的商贸业务和经营统计数据庞大,问询函一个月的期限,明显时间不足。从延期理由提到的108.52万表述,数字不重要,内容重要,说明公司新领导班子认真仔细,负责。
问询内容3:
请公司:(1)详细说明相关逾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背景、发生时间、账龄账期、涉及的客户供应商具体情况,并说明相关客户供应商是否与大股东、前任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方存在关联关系等;(2)结合相关客户、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及公司追偿情况等,说明计提大额减值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3)结合公司前期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事实,说明相关款项的实际流向,是否流向关联方,是否存在变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4)说明公司对相关逾期款项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措施,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尽快采取合法有效手段向相关方追偿,维护上市公司利益;(5)请公司全面自查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利益侵害事项,说明自查过程,并说明为防范资金占用等相关内控机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延期理由:
公司开展贸易业务累计形成逾期应收账款、预付账款金额合计 21.71 亿元,截至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述款项全部逾期。扣除其他合同应付相关供应商 0.03亿元后,公司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净额 21.68 亿元按单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前三度利润总额减少 21.68 亿元。
妖师观点:
这条什么都没说,但是什么都说了。2024年半年报和三季报,表述最多的就是逾期债权21.68亿元的处理方式和财务处理依据,如果问询函回复,这条最多是复制24年半年报和三季报,我们要关注的是对7家公司涉及7.69亿元的诉讼进展。
问询内容4:
请公司:(1)详细说 明相关《资产权益收购协议》签订的背景、订立过程、责任人、权利义务约定等 具体情况,结合《资产权益收购协议》的相关约定内容,及辽港实业相关股权结 构、协议和其他安排情况,说明是否构成对外担保及关联担保;(2)结合问题(1) 说明就《资产权益收购协议》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等决策程序及未进行信息披露, 是否符合有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是否构成违规对外担保;(3)就广发银 行大连分行主张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及银行账户资金冻结事项,说明公司对 相关事项的财务处理,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4)请公司依规自查是否存在其他 应披露未披露的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项。
延期理由: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大连分行)、辽港(大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港实业)签订了《资产权益收购协议》。因辽港实业出现违约,广发银行大连分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约 0.92 亿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因相关诉讼已被冻结。上述《资产权益收购协议》的签订未经过公司经营层和董事会授权。
妖师观点:
0.92亿连带责任,冻结公司两个帐户涉及金额14,367,215.65元,鉴于前公司管理层集体违规违法,该担保当时未得到董事会的授权,该笔资金大概率现任领导班子不会认,如果广发银行和辽港实业无证据证明该担保为公司集体授权决定,该担保为无效担保。
问询内容5:
请 公司及相关股东:(1)结合公司股权结构、治理层委派、管理层任命及履职等情 况,说明公司目前控制权实际状况;(2)结合公司股权结构历史沿革、董事提名 等相关股东权利行使情况等,进一步核实公司相关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存在隐瞒一致行动关系等情况。
延期理由: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股东西藏海涵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天圣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妖师观点:
24年半年报和三季报公布时,公司收到《立案行政处罚书》同时,收到《立案调查书》,该调查上要是针对二、三股东的,这种现象在A股是很少见的。二、三股东的股权已全部质押或司法标记,结合前副董事长、集团总裁刘辉先生等管理层被采取刑事强制强制,结合商贸业务全部债权约21.68亿全部逾期,结合《立案行政处罚书》提到18年到21年期间,公司开展的无商业实质内容的商贸合作,针对二、三股东的立案调查指向明确,不只是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背后的股东公司同样采取立案调查,有铲草拔根之势。问询函反复质疑相关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性,综合24年半年报、三季报、《立案行政处罚书》、《立案调查书》,已经回复得再清楚不过了。
问询内容6: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件后立即披露,并在十个 交易日内书面回复我部,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 应修订和披露。”
延期理由:
鉴于《监管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完善,为确保相关回复的完整性,公司拟延期回复。
妖师观点:
延期是负责任,不延期才是敷衍。24年半年报延期是因为近六年的数据太多,历史问题太复杂,如果公司在问询期间出具回复函,还是在没有审计机构出具审计的前提下,那该多恐怖?难能可贵的是,延期公告发表不到一个小时,公司出具了补充公告:“…导致公司前三度利润总额减少 21.68 亿元。”更正后:“…导致公司前三季度利润总额减少 21.68 亿元。” 延期公告的失误肯定是要批评的,但随后的更正公司公告值得表扬。细节决定成败,延期回复公告字不多,事不大,但很多细节,展现了新领导班子对工作的认真负责的态度。
综合评判:延期回复公告理由客观、充分、合理。公告字里行间,没有体现一丝丝利空的味道。
属性:中性偏利好。
个人观点,不作投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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