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指数(SH000001)$ 退市应当按照过错责任赔偿,建立和完善基本制度尤为重要和迫切。一,ST退市双方有协议在先,按5%张跌,退市前有20个交易日的缓冲期。其退市制度是健全的。风险责任是明确的。二,欺骗,造假等上市,被突然暴光,代ST,至退市,投资者不知道,根本卖不出去,责任不在投资者,投资者是受害者,并无过错,应由加害方承担赔偿责任。这方面并无制度出台。三,非ST股退市,投资者买非ST股票,是因为上市公司并非ST,张跌幅是按正常的10%。突然10%连续跌停低于1元退市,原因多种,其一上市公司故意退市。其二暂时困唯。其三加害投资者,收割筹码。其四其他。如上市公司动机不纯等。同样,非ST退市目前争论很大,投资者买入正常公司并无过错,而非ST退市公司存在明显过错,非ST退市公司应当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非ST退市也同样缺乏制度上的漏洞。
减持,分红,退赔等投资端基本制度没解决,中国股民缺乏安全感和信心。中国股市不缺钱,缺信心。要靠制没,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来指导股市,而不是完善的制度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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