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近期对9家经营机构落实《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并依法对相关机构违反规定的行为采取了监管措施。从检查情况看,仍有部分机构对办法理解不到位,执行有偏差。例如2家基金公司各有2名实际履行高管职责的人员未进行高管任职备案;1家基金公司监事兼任某私募基金管理人董事,存在履职违规;1家券商聘任某证券分析师时,明知前任职单位评价该分析师对在社交媒体上的从业行为合规意识不足,却未对该评价引起重视也未对该分析师进行针对性提醒和教育,后该分析师不当言行引发舆情事件,造成不良影响;2家基金公司未按规定将长周期考核指标作为人员考核依据,1家券商将保代津贴与其签署的保荐项目数量和金额直接挂钩,1家基金公司未明确高管薪酬递延支付机制。$中信证券(SH600030)$ $天风证券(SH601162)$ $中航产融(SH6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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