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引》要求上市公司要依法做好市值管理,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和回报,积极运用并购重组等工具,并且长期破净公司要制定价值提升计划,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要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此外,《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切实增强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出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等各类违法违规、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指引》提到,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未披露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制定情况,长期破净公司未披露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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