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以下简称“市值管理指引),在此前的文章《买了平安银行,能薅到市值管理的羊毛吗?》中写到,基于市值管理预期和高分红率,我买了一点平安银行。
银行股作为重要指数成分股,按照《市值管理指引》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至少明确以下事项:(一)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或人员;(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三)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四)上市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的应对措施。 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市值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并就市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估值提升计划相关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不得使用容易引起歧义或者误导投资者的表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违反本指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未披露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制定情况,长期破净公司未披露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的措施。
(注明《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为防范证券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措施。)
可以看出,对长期破净的银行股,《市值管理指引》只是对市值管理的行为上做出了要求,建立市值管理制度,长期破净制定估值提升措施等,但并未对市值管理的结果做出硬性约束。
从短期效果上看肯定有限,长期来看,是否会成为银行股估值修复的开始?
毕竟银行股破净并不是“真理”,从全球主要银行来看,美国主要银行:富国银行(PB1.50)、美国银行(1.32)、花旗集团(0.50)、摩根大通(2.13)等普遍市净率在1以上,估值普遍10倍+,股息率2%左右的水平。欧洲的德意志(0.50)、瑞银(1.16),日本的三菱(1.05)、瑞穗(0.92),pb1.0以上才是常态。
当然中国银行业股票长期低估值肯定有其内在原因,有机会再另开一篇尝试解读。银行股的市值管理如果能纳入管理层的KPI,效果估计能比这个指引更立竿见影,期待有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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