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SZ300674)$  中国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星期六发布的十四条中的上市公司股票异动发布条文删除(松绑)今天却澄清是误读,原因是上,深两交易所己有此规则,不再重复?!做为中国证券委员会不知下属两个交易所已有此异动规定?何必先来此异动意见征求稿,再到今日正式发久删除??是在卖关子还是浪费行政资源??换个角度思考,以证券管理委员会为最高行政机关为准,下属两个证券交易所应该按照上级十四条解除股票涨幅异动公告!全国股民的期盼!几亿股民的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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