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

因公司2019 年至 2023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 年虚假记 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 99,474.28 万元,且占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 金额的 57.85%;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 69,574.69 万元,且占该 2 年披 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6.31%。前述事实触及 2020 年以来“年度报告财务 指标连续 3 年存在虚假记载”,2021、2022 年度“营业收入连续 2 年均存在虚假记 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营 业收入合计金额的 50%”,“利润总额连续 2 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 额金额合计达到 5 亿元以上,且超过该 2 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 50%” 三项情形,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5.2 条第一款第(六)(七)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分别于11月7日、14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二、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从发布公告11月1日复盘至今ST卓朗的股票跌幅已经超过45.74%,累计成交额2847万,累计换手率不到0.4%。11月18日成交122.8万封单额4.45亿就是说从公告日至今大多数的股民是挂单也卖不出去的,截止近日总市值58.68亿,这是从11月1日到现在的跌幅,全部持股者亏损近50%!据本月股票价格波动如下:

涨幅9连板,跌幅12连板,当然还没有达到疯牛前的1.42元/股,如果是长期投资者那将是一场资产缩水的过山车,不光是心惊肉跳的刺激,也有可能是倾家荡产。#收盘点评##收盘点评#$#复盘记录#

那么他又是怎么起来的呢,政策刺激的前提下,卓朗的概念:华为鲲鹏、国资重组、低价股、持续亏损各种好赖信息持续叠加的怪胎,其实稍微天眼查一下就会发现这家公司问题颇多。

根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卓朗科技大股东为天津国资整体占股30%以上,但是下设的分子公司不动产企业基本都在被申请破产的案件过程中,科技企业被执行人6次,最低额为1090元,被法院限制高消费1次,可见卓朗科技的经营状况并不乐观,但是架不住炒作!


其实如果看天眼查的数据,这家公司公司不是不做房地产,而是房地产早就资不抵债,科技公司也在多起诉讼中,不是在转型,而是不得不转型。

$*ST卓朗(SH600225)$$ST盛屯(SH600711)$$ST中泰(SZ00209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可索赔的对象为

第二十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虚假陈述,发行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要求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赔偿实际支付的赔偿款、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用等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有证据证明发行人的供应商、客户,以及为发行人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等明知发行人实施财务造假活动,仍然为其提供相关交易合同、发票、存款证明等予以配合,或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致使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陈述,原告起诉请求判令其与发行人等责任主体赔偿由此导致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 承担连带责任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与追偿,按照民法典第 一百七十八条 的规定处理,但本规定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原告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原告实际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第二十六条 投资差额损失计算的基准日,是指在虚假陈述揭露或更正后,为将原告应获赔偿限定在虚假陈述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确定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而规定的截止日期。

在采用集中竞价的交易市场中,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被虚假陈述影响的证券集中交易累计成交量达到可流通部分100%之日为基准日。

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集中交易累计换手率在10个交易日内达到可流通部分100%的,以第1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在30个交易日内未达到可流通部分100%的,以第30个交易日为基准日。

根据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的官网显示:

北京中登律师事务所已经启动股民索赔信息征集中,当下的市场活跃,但是股市有可能是大力出奇迹,但是前千万要审慎投资,遇到这样的一支股票真是非常麻烦,其实垃圾股赚钱靠命,但是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暴富,审慎投资。

期待天津卓朗好起来,有钱赔受损的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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