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破净”,我们此前科普过,指的是股票市净率PB<1,也就是每股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相当于从企业经营破产清算维度对其资产价值的最低程度的评估。
消息面上,11月15日(周五)晚间,证监会发布正式版本《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是继2014年市值管理首次被写入资本市场顶层设计文件后,再度发布的专门针对市值管理的重要文件。
此次指引稿,与9月意见稿有哪些不同?
距离9月24日晚上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征求意见稿)》,仅仅过去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
与9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市值管理的正式文件《指引》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做了调整:
1)适度放宽长期破净公司的估值提升要求;
主要对破净股提升估值做了明确的时间、效果和行业平均水平等方面的规定。
此前意见稿已指出,“至少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其中,“长期破净”指的是“股票连续12个月市净率低于1”。
此次《指引》新增:“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水平的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就估值提升计划执行情况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2)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安排调整;
由“必做题”调整为“选做题”,赋予上市公司更多自主权;
3)增加了上市公司处理股价异动的灵活性;
对于上市公司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的,鼓励董事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质量;
4)新增中证A500和创业板中盘200,作为主要指数成分股也纳入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对象。
此前意见稿要求:
主要指数成份股公司“明确负责市值管理的具体部门或人员”,“对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监测预警机制安排“,“在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要有应对措施”,“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意见稿曾指明,“主要指数”指的是:沪深300、创业板指、科创50、科创100、北证50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这几个也分别是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市场的代表性指数。
“短期连续下跌”指的是“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而“大幅下跌”指的是“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股价腰斩”)。
机构解读:市值管理迎来正名元年,长期破净股有估值修复动力
光大证券分析,从年初国资委“全面推开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考核”,到4月“新国九条”首次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再到年底证监会正式发布“指引”,开启了A股市值管理“正名元年”。
财信证券解读认为,长期破净公司有一定估值修复动力。关注银行、非银、地产、钢铁、建筑、交运等方向。
国泰君安策略团队认为,结合指数成分股,考虑资产负债率要求,破净央国企+流通市值不大公司的股价估值弹性或更为受益。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市值管理指引的发布和实施将促使建筑装饰行业长期破净的上市公司产生积极作用,促使其运用市值管理工具提升自身价值,估值向1X PB回归。建议关注同属于主要指数成份股和长期破净公司的建筑央国企。
不过投资长期破净股时仍需关注其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行业前景等状况,评估资产质量虚高、盈利能力欠佳等风险,切忌仅因其长期破净就盲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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