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源股份(688148.SH)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芳源循环”)与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拓新能源”)签订日常经营销售合同;芳源循环与厦门象屿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象屿新能源”)签订日常经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约定由芳源循环向中拓新能源提供不低于1万吨的电池级碳酸锂,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芳源循环与象屿新能源签订了《年度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由芳源循环向象屿新能源提供1.5万吨(上下浮动10%)的电池级碳酸锂,象屿新能源向芳源循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锂云母、锂辉石等在内的含锂原料以及镍、钴原材料,合同履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以2024年11月19日碳酸锂主力合约当天均价测算,公司预计与中拓新能源的合同金额约为8.20亿元(以1万吨测算),预计与象屿新能源的合同金额约为11.07亿元至13.53亿元(以1.5万吨上下浮动10%测算),合同的具体执行以后续交易各方签订的实际销售订单为准,实际销售数量与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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