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蓝(SZ000040)$ 破产重整,是指对已经或可能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挽救希望与价值的企业,通过对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协调,经由法律规定的相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借助法律强制进行股权、营业、资产重组与债务清理,以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困境、避免破产退出、获得事业更生的法律制度。虽然破产重整制度可以帮助危机企业摆脱财务困境、避免破产退出、恢复经营能力,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面临破产的企业申请破产立案还是非常不容易,破产案件的受理依然存在困难与阻力。本文将以此为主题,对破产重整申请立案难展开讨论。
破产重整申请的受理,关乎到重整程序的顺利启动,申请人对人民法院的受理程序、审查要求等均应予以重视。近年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各地法院先后出台了专门针对破产重整申请审查的工作指引,以期总结出一套较为完整的受理程序用于贯彻执行。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有对破产立案的要求虽然各个法院有所不同,但都是在法律规定下的具体要求而已。债务人要深刻理解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区分与破产原因相关的其他因素,围绕破产原因并结合受理法院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同时也要积极学习破产知识,特别是当前大量出现的房地产企业、金融企业、关联企业破产,使破产案件的越来越复杂,并充分利用现有制度,方能提高破产申请立案的效率。对于法院而言,法院应逐渐提高破产案件受理的积极性,大力宣传和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破产案件审理的各项规定,集中各种力量不断壮大破产案件审判团队,不断深入破产审判工作研究,尽快建立能办破产案件并能高效、高质办好破产案件的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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