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环保及国际地缘问题突出,新能源转型已经成为全球共识,光伏产业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解决方案,备受瞩目。一方面,其度电成本连年下降,根据IRENA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光伏平均LCOE为0.044USD/kWh,较2010年-90.43%,较2022年-12.00%,光伏装机成本已达到除陆上风电外最低,下降幅度为各类清洁能源中最高;另一方面,光伏项目建设周期较短,投产效率高。相较于其它能源建设,光伏项目最具经济性。

然而,一些省份在建设光伏项目时,却设置了强制配套产业或者投资的要求,否则不予进行光伏项目备案。近日光伏资讯注意到,四川省光伏项目再现“捆绑”备案,部分地区光伏备案增设前置条件,要求在当地设立分公司,否则不予备案。

捆绑备案问题在光伏行业并不新鲜,此前四川阿坝州也曾要求光伏项目配套产业。2022年11月9日,四川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阿坝县查理“光伏+N”、金川县嘎斯都“光伏+N”以及黑水县毛尔盖电站水光互补项目竞争优选公告。根据招标公告,其具体评分法则包括企业能力占比25%、技术方案占比25%、产业带动占比25%、融合发展占比25%。

其中,产业带动为申报企业自愿承诺并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协议,建设州内(含州级“飞地”园区)投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产业;融合发展为申报企业自愿提出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与四川阿坝州情况相似的还有云南漾濞彝族自治县和广南县。2022年4月13日发布的《漾濞彝族自治县整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商公告》中明确要求,投资方与漾濞县属企业合作,在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并在漾濞开户结算,依法在漾濞纳税和统计;同时,投资方需帮助引入投资不少于3亿元的产业项目至少一个。

再看广南县,2022年4月20日发布的“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公告规定,对于具备新能源装备制造、高新科技制造能力的,单体投资项目不低于5亿元。产业单体投资达到5亿元给予10万千瓦装机容量指标,投资每超过1亿元,给予增加1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具备农特产品精深加工能力的,单体项目投资不低于1亿元(不含基地建设)。

关于捆绑备案,国家曾多次出台文件明令禁止。

三部门:不得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

2022年8月17日,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能源主管部门根据产业链各环节发展特点合理引导上下游建设扩张节奏,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避免产业趋同、恶性竞争和市场垄断。在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不得囤积倒卖电站开发等资源、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投资、采购本地产品

国家能源局《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

2022年9月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和竞争性配置项目办法应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备,并抄送当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各类不合理要求或条件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

2022年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办法》强调,,各省(区、市)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和竞争性配置项目办法应及时向国家能源局报备,并抄送当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

但在实际落实中,仍有部分地区坚持“资源换产业”。地方政府将光伏资源视为一种可交换的筹码,通过要求企业在投资光伏项目的同时进行产业投资,以实现产业引进和经济增长的目标。主要是经济发展压力下的无奈选择。地方财政紧张,在经济发展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以四川阿坝州为例,阿坝州2024上半年GDP229.68亿元,对比程度、绵阳等省分差距较大。

为了巩固脱贫成果、促进经济发展,地方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措施。将分布式光伏项目与产业投资强行绑定,就是其中一种无奈的选择。地方政府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吸引企业进行产业投资,带动当地的产业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例如,广南县新能源项目采取“新能源+产业”的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希望通过引进新能源装备制造、农特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提升当地的经济实力。

然而,这种做法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产业投资要求过高,可能会使有意愿的企业望而却步,导致项目无人问津。同时,这种做法也可能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影响当地的营商环境。

对于地方财政压力,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2028年之前,地方需要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下降至2.3万亿元,化债压力大大减轻。

而对于光伏项目,目前陕西省、河南、广东、江西等多省均已出台光伏、风电建设相关政策,要求得不强制配套产业投资。政策协同,光伏备案“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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