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中提到“截至 2024 年 11 月 21 日收盘,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48.70 倍。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的中上协行业分类“K 房地产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3.70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问题是当时K 房地产业”的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3.70 倍。
所以我们是否可以状告该公司董事会通过发布不实公告恶意打压股价,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最起码该公司董秘严重不称职,甚至不知道公司股价相对市场均价被低估。 
另外该公告中又提及”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下跌过程中同样的情况,是否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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