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了一张关于弘业期货合规管理违规的罚单。罚单显示,经查弘业期货存在分支机构向公司境外子公司介绍客户并向员工发放业绩提成的情况,不符合《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要求,反映了弘业期货对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存在不足,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弘业期货采取监管措施,责令弘业期货就上述问题认真整改,并自收到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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