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科技控股(01611)发布公告,周海功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呈辞公司授权代表,自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杜均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自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作出上述变动后,公司的授权代表为杜均先生及彭思思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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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火科技控股(01611)发布公告,周海功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呈辞公司授权代表,自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杜均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自2024年12月12日起生效。作出上述变动后,公司的授权代表为杜均先生及彭思思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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