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退市新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财务类强制退市:
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不达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如果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触及此标准,将被终止上市
1净资产为负: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为负值,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2审计报告不达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也将导致退市风险警示
3交易类强制退市:
股价低于1元: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将被退市
市值低于3亿元:市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3亿元,将被退市
成交量低于200万股: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万股,将被退市
股东数量低于2000人: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2000人,将被退市
3规范类强制退市:
控股权内斗:控股股东内部斗争且在责令改正期内未完成整改,将被退市
大股东资金占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超过净资产30%,且在责令改正期内未能归还,将被退市
连续两年未披露审计报告: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披露审计报告,或者为无法表示意见与否定意见,第三年还没有正常披露,将被退市
4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虚假记载金额达到一定比例: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或者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或者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将被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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