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合作伙伴的
廉洁自律公开信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尊敬的合作伙伴:
值此2025年新年之际,我们向各位致以最诚挚的祝福!感谢贵方一直以来与我司的友好合作与信任支持,愿新的一年里,大家事业蒸蒸日上,家庭幸福美满,身体健康平安。
随着新年的到来,我们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在此关键时期,我们特致此信,旨在重申我们对于廉洁自律的坚定承诺,并期望与各位伙伴共同营造一个公平、透明、诚信的合作环境。现将我司的相关规定函告贵方,请协助并监督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我公司人员有以下行为
1
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钱物赠与,包括但不限于赠送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实物资产、有价证券等各种利益形式、其他具有经济利益的服务或有使用价值的物品;
2
利用职权的影响,为本人或他人的商业经营提供任何便利与优惠条件;
3
利用职权向合作方借款或要求合作方购买个人所经营的商品;
4
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牟利活动;
5
接受业务单位(或个人)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
在各项合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索取,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礼金手续费、酬金、感谢费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若我公司人员有违反(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规定,则视情节严重程度按降职或降级、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等方式予以处理,具体细则如下:
(1)我司员工被投诉对合作方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的;
(2)我司员工未经分管领导许可接受合作方宴请及娱乐等活动安排的;
(3)我司员工向合作方索取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任何形式的馈赠未按时登记处理,要求合作方报销个人费用或为自己提供经济便利的;
(4)我司员工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在公司合作过程中应回避而未回避、在评标是违规操作,不积极配合审计调查的;
(5)我司员工对索取、受贿知情不报的。
二、合作伙伴方不可有以下行为
1
向我公司人员行贿,变相行贿以及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2
向我公司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或提供服务的形式等;
3
为我公司人员提供任何方式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活动;
4
为我公司人员在贵方入股参股、兼职,以及为其个人谋利提供便利;
5
为我单位经办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从事合作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经办人以外的和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若贵公司有违反(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规定,则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取消合作、罚款,赔偿违约金、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处理,具体细则如下:
(1)我公司有权解除双方之间签署的任何合同、订单等,并由合作方承担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
(2)合作方除应将由此获取的不正当利益全部返还外,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作方及其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我公司有权将合作方加入黑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并有权限制或禁止下属公司与之开展交易等。
2025 NEW YEAR
我司竭诚希望与您共建公平、阳光的合作伙伴关系。对于以上告知内容,我司随时欢迎各位合作伙伴的监督,并希望贵司做好自我管理。若我司员工出现舞弊、不廉洁行为,请贵司第一时间向我司廉政部门反馈,积极配合调查、调研等工作。
反馈渠道
廉正邮箱:hljj@henglin.com
tsjy@hengl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