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000818)日前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卫东、丁贵宝、慕继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航锦科技算力设备及芯片销售业务存在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同时,航锦科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部分子公司长期缺乏有效控制。

根据警示函内容,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5年1月2日之前买入且持有航锦科技股票,无论在2025年1月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数据显示,航锦科技股价在2023年4月14日到达历史最高43.34元/股(前复权),之后震荡下行。截至1月3日收盘时,公司股价为16.46元/股,较最高点下跌超过60%。

航锦科技1月3日公告称,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已完成股份回购计划。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155961股,占总股本的2.82%。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依法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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