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支撑年新增2亿+新能源、利用率≥90%,新型储能优先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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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强调:

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为实现上述目标,采取主要措施包括:
1)明确各类调节资源的调用序位。

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尽量减少主力煤电机组频繁深度调峰、日内启停调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遵循市场交易结果调用各类调节资源。

2)2027 年实现存量煤电机组“应改尽改”。鼓励煤电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配置调频储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适度布局一批调峰气电项目,进一步提升气电调峰能力。

3)积极布局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建设,充分发挥新能源主动调节能力。

完善相关市场机制,鼓励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充分发挥配套储能和智慧调控的作用;试点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协同调用机制,优化基地整体涉网性能,提升稳定支撑能力

4)电力现货运行地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峰谷价差,积极推动各类调节资源参与现货市场。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以市场为导向确定容量需求和容量价值,对有效容量合理补偿,引导各类资源向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容量。

尚未实现现货运行地区,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引导各地区根据净负荷曲线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

5 )高质量 建设一批生态友好、条件成熟的抽水蓄能电站,充分发挥抽水蓄能削峰填谷等多重作用,提升系统支撑调节能力。

6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具备条件的可调节负荷参与电力运行调节,明确以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方式规范化、规模化、常态化、市场化参与系统调节的方案,健全完善负荷侧响应资源的调度运行机制和市场交易机制,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1、“十四五”新能源年新增规模不断创能新高!

“十四五”以来,新能源年新增装机规模快速增长。2023年新增接近3亿千瓦,2024年前11个月新增2.58亿千瓦,全年预期超过3亿千瓦。具体如下图所示。

2、弃风、弃光率反弹!
新能源装机的快速增长,给消纳带来巨大压力。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数据,2024年1~11月,全国风电利用率96.3%、光伏利用了97%,与去年同期的97.1%、98.1%相比,均有所下降。部分地区的弃电量超过10%。(详见《西藏弃光率达34.8%,全国11月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

3、弃风、弃光率反弹!
6月4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提升消纳的四项重要工作,包括:

加快推进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建设、积极推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和网源协调发展、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科学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

(详见《重磅!新投产37条、开工33条配套电网,保障新能源消纳!》《官方解读:加快电网建设、保障新能源消纳!》)
此次文件,是该文件具体工作的进一步落地。

原文件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重庆市、四川省、甘肃省工信厅(经信委),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和调用水平,有效支撑新能源消纳利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因地制宜推进调节能力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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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23:34:08 来自 广东
年前利好信息出尽,年后利空消息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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