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7日,德国专利媒体Juve Patent的记者Konstanze Richter播发了一篇报道《阿姆斯特丹法院强制执行凯赛中国专利权,起诉荷兰进口商Wego》。
根据文章显示,Wego可能不得再在欧洲进口和分销用于尼龙生产的某些原材料。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已禁止这家荷兰公司从中国山东翰霖生物采购LCDA(长链二元酸),因其侵犯了凯赛生物持有的中国专利。
来源:Juve Patent
实际上,本案当事双方在中国的知识产权纠纷历经十余年,已经打出了多个典型案例,如曾入选2021年最高院典型案例及青岛十大案例,以及入选最高院‘五年百大’典型案例。
企业专利观察在之前的文章中《最高院:将他人技术非法申请专利,返还他人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行为,不予支持》,对双方的历史渊源,人员往来,以及涉及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纠纷的来龙去脉,进行过详细的拆解。
也正是因为这场中国著名的知识产权纠纷及结果,或成为这场在荷兰发生纠纷的关键因素之一。
凯赛生物向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提起非法行为诉讼,要求阻止Wego进口和销售山东翰霖生物在烟台生产基地制造的LCDA,认为Wego明知故犯的使用侵权的行为。
但是Wego则提出异议,认为凯赛生物在欧洲并无该技术的专利,因此无法在荷兰或欧洲强制执行中国专利。
但是最终,阿姆斯特丹地方法院裁定,Wego自2019年6月1起采购LCDA的行为属非法,因其明知或有意识地接受了重大风险,却未进一步调查这些产品侵犯凯赛生物中国专利的事实。
来源:微信公众号 “企业专利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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