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搜鹿电子评估报告的疑点!不需要解释,请中止,别把股民当,公然骗钱?
一、评估方法与结论问题
评估方法选择依据不足
市场法不采用的理由是 “难以找到足够可比上市公司或交易案例”,但未阐述搜索范围、行业数据库使用情况等,缺乏说服力。电子行业公开信息较多,可能存在可参考对象,该说明不够严谨。
收益法假设企业持续享受 15% 高新税率,却未提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研发投入占比等关键信息,无法判断该假设的合理性。
评估结论差异分析不深入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相差 1.27 亿元,报告仅从方法原理差异解释,未对收益法中未来收益预测数据、折现率参数与资产基础法各项资产增值细节进行对比,无法明确差异根源。
二、资产权属瑕疵
无证房产处理存风险
2 项配电房 187.16㎡未办产权证,仅由企业承诺归属,评估未考虑未来办证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税费等成本,可能导致评估值虚高,且未在评估结论中扣除相关潜在费用,不符合资产评估谨慎性原则。
三、财务数据与参数问题
财务数据波动未解释
2022 - 2024 年净利润分别为 1116.48 万元、872.29 万元、1813.57 万元,2023 年下降 21.8%,2024 年又大幅增长 107.9%,报告未说明波动原因,如市场环境变化、产品销售情况、成本控制措施等,影响财务数据可信度。
收益预测依据缺失
收益法未披露未来收益预测的具体过程,如营业收入增长率、成本费用率等指标的确定依据,是否结合行业增长趋势、企业订单情况等,缺乏数据支撑,难以判断预测合理性。
折现率参数不透明
采用 WACC 计算折现率,但未说明无风险利率(如国债期限选择)、 系数(可比公司选取)、特定风险报酬率等参数的取值依据和计算过程,参数确定缺乏透明性。
四、其他细节问题
表格项目缺失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中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等项目无数据,未注明原因,影响报告完整性。
期后事项调查不充分
报告称未发现重大期后事项,但未说明调查范围,如是否核查评估基准日至报告日的合同签订、诉讼事件等,结论缺乏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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