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高频交易监管:投资者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300笔以上,或单个账户单日申报、撤单的最高笔数达到20000笔以上,均被认定为高频交易。高频交易账户需额外报告服务器位置、系统测试报告及故障应急方案,交易所还可能对其收取更高流量费、撤单费。
- 明确异常交易行为界定与监管:对于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的投资者,交易所可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如限制账户交易等。对于一个月内多次发生异常交易行为的,要求其指定交易会员暂停其使用交易所主机托管资源,还可通报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等协同采取现场检查、约谈提醒等措施。
- 强化穿透式监管与合规要求:新规要求量化机构报送策略底层逻辑、模型参数(非实时),未备案算法不得实盘运行。同时引入“黑盒审查系统”分析高频交易行为,量化机构还需建立熔断机制,定期回测策略并备案。券商也需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否则将承担连带责任。
- 保障市场公平性:沪深股通投资者参照适用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等相关规定,践行平等对待内外资的公平原则。同时,新规通过降低高频交易流动性占比等方式,引导资金流向蓝筹股,缩小高频交易与普通投资者差距,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规范融券交易:新规全面暂停融券变相T+0交易,禁止通过融券当日卖出、次日还券的“类T+0”操作,切断了量化机构利用融券机制进行短线套利的路径,防止量化机构利用规则漏洞获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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