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SZ300724)$  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在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如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现金利润分配条件后,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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