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SH600777)$  1. 立信勤勉义务判定:法院对新潮能源此前提供的美国子公司资料细节进行质证时,考量到新潮因行业特性、中美两国法律差异及历史遗留问题,存在部分资料无法提供的客观情况,同时评估认定立信已采取其他可作证方式核查。结合新潮当前提供的美国资产确属真实,且立信任职期间较短、相关问题非其过错,法院认为立信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审慎角度出发,针对子公司内控问题出具无法保留意见,符合勤勉义务。

2. 子公司资产问题认定:法院参考美国法院相关案件进展,确认子公司存在资产可能失控的情况,该考量属实。

 此外,新潮能源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达成沟通与共识,双方将共同推动公司加快治理进程,切实履行信息披露勤勉义务,全力对投资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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