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罢免董事程序:
典型程序流程(以特拉华州公司为例)
1. 股东提出罢免动议(需符合章程规定的通知期)。
2. 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需包含罢免提案)。
3. 股东大会投票(简单多数或超级多数,视章程而定)。
4. 结果公告(上市公司需向SEC提交8-K表格)。
5. 董事正式离职(公司更新董事会名单,向州政府备案)。
向特拉华州州务卿办公室提交更新的董事名单(非强制,但建议);
更新公司注册代理人记录。
新潮能源国两个内子公司,100%持股美国子公司。所以这两个子公司投票即可,按照美国特拉华州规定,可以书面投票,无需美国现场投票。
新潮能源两个国美子公司走完上述五个步骤了。刘珂彻底不是董事了。你可以去法院踢出控告:恢复董事位置。这个前提是,刘珂在投票后,当日就失去董事权利。
刘珂还有新潮能源掌控权那?
没有。
一旦特拉华州公司股东依法完成罢免程序,该董事立即丧失一切“董事职权”,不再拥有表决权、召集权、签字权或信息权;
不再是公司最高决策机关成员。
法律身份立即终止DGCL 141(k):
股东“with or without cause”投票通过后,该董事的董事身份即刻终止,无需向州政府备案即可对内生效。
公司只需在董事会名册上将其除名,向特拉华州务卿提交最新 Officer/Director List(下次年审时一并更新即可)。
自投票结果宣布之时起,他/她不再计入 quorum(法定人数),也不再享有任何受托义务对应的权利(如查阅董事会材料)。
法院救济:
如果被罢免董事仍“赖在会议室”怎么办?
DGCL 225 专设“确认选举/罢免效力”的快速程序(225 Action)。
公司或任何股东可向特拉华衡平法院起诉,请求宣告罢免有效并禁止其继续行使权力;
通常4-8周可获终局判决;
法院可一并下令移交公司文件、印章、电子账户。
实操清单(公司/律师立即执行)
1. 会议结束后10分钟内:Secretary 填写Director Resignation/Removal Acknowledgement;
把董事会名册电子版剔除该人,发送给全体董事、注册代理、外部律师。
2. 24小时内:发8-K(上市公司)或股东通知(私人公司);
通知银行、券商、保险公司、云服务商更换授权签字人;
收回公司信用卡、笔记本、门禁卡;禁用其企业邮箱、Slack、Notion、GitHub、AWS、AD账号;
把公章、法人章、CA证书、公司章程正本移交给新董事长或公司秘书。
3. 3-7天内:董事会选出新董事长/CEO,签署新Employment Offer Letter;
更新特拉华注册代理年度列表;
如对方拒绝配合,准备225 Action诉状与临时禁令动议。
总之,刘珂在美国子公司,完全丧失了所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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