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SH600905)$  

 

CBAM对绿色电力的强制要求


CBAM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覆盖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六大类产品。该机制的核心在于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隐含碳排放征收碳关税,其中电力消耗产生的间接排放(Scope 2)是核算重点。


欧盟在核算电力排放时设定了严格层级:企业要么采用国家电网平均排放因子(通常较高),要么证明使用了通过物理直连或长期购电协议(PPA)获取的绿色电力。这意味着,如果企业无法提供绿电使用证明,将面临更高的碳成本。


对国内企业的具体影响


成本压力驱动:以电解铝为例,每吨铝的碳排放中约12-14吨来自电力消耗。使用绿电可将这部分排放计为零,而使用煤电则需按默认排放因子缴纳碳关税,成本差异巨大。据测算,在欧盟碳价约80欧元/吨的情况下,绿电使用带来的成本优势可达数百欧元/吨产品。


供应链传导效应:CBAM不仅影响直接出口企业,还通过供应链向上游传导。汽车、家电等下游企业要求供应商提供低碳原材料,倒逼钢铁、铝材等上游企业使用绿电生产。这种"全链条碳成本"压力使得绿电成为维持市场竞争力的必要条件。


绿电应用的具体路径


企业可通过两种主要方式满足CBAM要求:


物理直连:建设专属输电线路,实现发电设施与生产设施的物理隔离,确保电力可追溯。这种方式虽然初期投入较高,但能完全满足CBAM的溯源要求。


绿电采购协议(PPA):与发电企业签订长期购电协议,通过小时级智能计量系统实现发电量与用电量的精准匹配。目前中国正在推动绿电直连政策体系建设,为PPA模式提供制度支撑。


政策支持与市场发展


国家层面已出台《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60公里直连距离等细则。四川等省份率先探索,预计2026年绿电直连需求将增长30%-50%。同时,绿证体系不断完善,为绿电交易提供市场化机制。


挑战与机遇并存


虽然CBAM对绿电的认可标准严格(要求物理可追溯性),短期内可能对中国企业造成合规压力,但长期看,这倒逼企业加速绿色转型。通过使用绿电,企业不仅能降低CBAM成本,还能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在绿色贸易新格局中占据主动。


总体而言,CBAM政策通过碳成本传导机制,将绿色电力从企业的"可选项"转变为"必选项",正在重塑中国制造业的能源消费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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