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令核心内容:2026 年 3 月 14 日,海关总署紧急通知,全面暂停所有磷肥及含磷肥料出口报检,覆盖磷酸一铵、磷酸二铵、过磷酸钙、含磷复合肥等全品类,3 月 14 日后不再接受新出口报检,已申报未放行的货物也不予出具通关凭条,执行无缓冲、无例外。禁令期限:明确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期间不发放任何出口配额,原则上实现磷肥及含磷肥料 “零出口”,后续将根据国内供需情况调整。非禁令范围:净化磷酸、饲料级磷酸盐(DCP/MCP)、黄磷、磷酸铁等非农用磷肥相关产品,可正常出口,不受此次禁令影响。政策背景:核心是保障国内春耕用肥需求、稳定化肥价格,叠加国内原料(硫磺、磷矿)价格暴涨、国内外磷肥价差悬殊(国际价较国内高 20%-30%)等因素,从行业自律升级为海关强制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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