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商场涉利益输送,两前高管被判刑">
浑水调研研究员 申不怵
在被监视居住近4年之后,南京雨润集团老板祝义才(曾用名祝义财、祝义材)于近日回到家中。
根据媒体报道,祝义才被被杭州市中级法院认定的罪名为销毁会计凭证罪,而检方起诉的行贿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未获法院认定。
这四年来,关于祝义才被调查的原因众说纷纭,不乏各种离奇的揣测。
而浑水调研从多方了解到,就在祝义才被判决前后,南京中央商场多位原高管也被判处有期徒刑,而这些案件的核心人物均指向祝义才,同时祝义才案的各种细节方才慢慢浮出水面。
中央商场涉利益输送,两前高管被判刑">
中央商场收购案惊天猫腻
中央商场位于中华第一商圈——新街口,于2000年改制上市,最初南京国资持股26.9%,并实际主导经营。
2004年至2012年6月,江苏地华实业集团及其实控人祝义财陆续收购中央商场部分流通股、国有股、职工股等直至控股中央商场,这一收购案让雨润及祝义才名噪一时。
据浑水调调研了解到的信息,公诉机关指控,胡晓军利用当时担任中央商场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祝义财多次承诺给予利益的情况下,接受祝义财的请托,为配合祝义财收购并控制中央商场,在压低公司利润、折价收购职工股、配合裁员稳定职工等方面为祝义财提供一系列的支持和帮助。
中央商场涉利益输送,两前高管被判刑">
胡晓军
2005年至2014年期间,胡晓军多次收受祝义财以“购车款”、“补充年薪”、“股权激励”等名义所送的贿赂共计1908.83万元。
原中央商场副董事长、总经理廖建生的受贿情况与胡晓军类似,于2005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非法收受祝义财所送财物,折合共计1232.21万元。
最终胡晓军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万元;廖建生,被判11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据浑水调研了解,中央商场原委书记、副董事长颜迪明也被另案处理。
证人祝义才自述行贿细节
在胡晓军、廖建生的案件中,祝义才均作为证人作证,其在2004年通过凌某某联系上胡晓军,向胡晓军、廖建生、颜迪明表示其想从二级市场收购中央商场股份,希望他们支持,承诺收购成功后保持三人职位不动并以期权等形式给予奖励。
祝义才称,其所说的奖励、期权实质就是物质好处,只是不能说得那么直接,胡晓军、廖建生、颜迪明表示支持其收购。
祝义才称,胡晓军等三人在内外部配合其收购并配合其和政府沟通,维持员工稳定、收购职工股,配合其不释放利好,压低利润等以保证低价收购。在收购成功后,又集中释放利好,导致股价上涨,帮助其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
而据21世纪经济报道,祝义才被诉有三宗罪:行贿罪、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中央商场涉利益输送,两前高管被判刑">
回到南京的祝义才与家人合影
在行贿罪中,祝义才辩护律师称,股票二级市场收购,对于交易的达成、股票的价格,都是自由买卖市场决定的行为,原股东根本操纵、影响不了,胡晓军、廖建生、颜迪明都没有在并购上起到作用。
而上述三人拿的奖励,是被民企续聘为高级管理人后,大股东发给高管的正当报酬,同权钱交易没有任何关系,不是行贿受贿行为。
最终法院认定祝义才犯有销毁会计凭证罪,采纳了律师关于行贿罪不成立的辩护意见。
祝义才销毁会计凭证细节
同样是在胡晓军、廖建生的案件中,雨润集团当年的工作人员的证言,也揭开了祝义才销毁会计凭证的一部分细节。
时任雨润集团财务负责人称,其在2009年、2010年协助祝义才给中央商场胡晓军、廖建生、颜迪明等3人发放过现金,其负责制作年终奖金发放单。
祝义财与上述3人单独谈话后让对方在发放单上签字,再由工作人员到祝义财办公室拿现金交给胡晓军等3人,其将签字单据交给财务保管。
2014年底,上述雨润集团负责人接祝义财指令,将上述发放单据全部销毁。
在祝义才的自述中,也有相关内容。从2011年始,其以股权激励的名义,实际给胡晓军1600万元、廖建生800万元、颜迪明300万元,2012年后以转账给付,胡晓军三人每次都出具收条给其,后收条被自己销毁。
(草媒公社成员自媒体,原创内容转载引用请注明出处!)
(来源:浑水调研的财富号 2019-01-24 17:00) [点击查看原文]
本文作者可以追加内容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