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退市大控,400078)2月16日公告:2019年5月30日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近日,公司及代威、刘俊余、徐振东收到大连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实控人代威收到大连证监局《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ST大控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2018年4月23日,天津大通另行筹措资金向ST大控全资子公司福美贵金属归还5亿元原预付的贸易货款,该披露事项与事实不符,该笔5亿元资金并未实际偿还ST大控,而是在四天后的4月27日又返回至资金流出方。ST大控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虚假陈述违法行为,代威作为退市大控实际控制人,指使财务总监转移上市公司资金,导致退市大控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虛假记载。

大连证监局拟决定对ST大控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代威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刘俊余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徐振东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同时,拟决定对代威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告知书详细披露了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实施过程:


1、2017年5月8日,福美贵金属与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ST大控关联方)签订《电解铝买卖合同》,截至2017年12月31日,福美贵金属向天津大通预付货款约17.46亿元,天津大通未履行合同义务,也未返还上述资金。


2、2018年4月23日,为履行偿还义务,天津大通与福美贵金属、利兴服装、恒弘科技(福美贵金属全资子公司)签订《委托付款协议书》约定:“天津大通与利兴服装有长期业务合作并有资金往来,天津大通委托利兴服装支付福美贵金属预付款5亿元,福美贵金属委托恒弘科技代收利兴服装支付的5亿元款项”。同日,瑜晓工艺品将3亿元资金转入利兴服装账户,利兴服装将该笔资金连同其从银行获取的2亿元贷款资金,共计5亿元转入恒弘科技银行账户。


3、2018年4月27日,在代威的指派下,公司财务总监徐振东代表恒弘科技与永晟型钢签署《合作协议》。同日,徐振东配合将5亿元资金由恒弘科技转给永晟型钢。同日,永晟型钢将从恒弘科技获得的5亿元资金,3亿元转给瑜晓工艺品,2 亿元转给利兴服装。同日,利兴服装将收到的2亿元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4、为掩盖恒弘科技向永晟型钢转款未履行决策程序的违法事实,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刘俊余组织相关人员补签了2018年4月27日的总裁办公会会议纪要,并于2019年1月29日予以披露。



经查明,利兴服装、瑜晓工艺品、永晟型钢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天津大通与利兴服装并无资金、业务往来。恒弘科技与永晟型钢签署的《合作协议》并未实际履行。恒弘科技与永晟型钢签署的《合作协议》约定,永晟型钢在收到恒弘科技支付的启动资金后,应保证按照协议约定购买生产加工的异型钢所需原材料,不得擅自挪用。


2019年1月18日,永晟型钢和天津大通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在未说明永晟型钢收取的5亿元资金去向和双方转让债务具体原因的情况下,天津大通受让永晟型钢的5亿元债务。2019年4月30日,ST大控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说明,经董事会审慎评估,认为 2017 年年度报表列示的预付大通铜业货款系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并追溯调整2017年度财务报告。



众维515证券索赔网梳理公开信息得知,退市大控1996年9月16日在上交所上市,股票早期简称“大显股份”,后来转型成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并更名“大连控股”。该公司前身为大连显像管厂,始建于1975年,1986年成为我国规模最大、产品质量最好的黑白显像管生产商之一。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生产市场需求旺盛的彩管电子枪金属零件和装配彩管电子枪。


近年来,由于公司经营状况陷入困境,主营业务向大宗商品贸易转型,但始终未能摆脱业绩颓势;同时公司内部控制失效,大股东长期占用公司巨额资金。种种不利因素导致公司经营连年亏损,2018年亏损高达15.65亿元,财务审计报告也连续3年被出具“非标”意见。此外,公司涉及多起借款担保诉讼、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主要资产和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



2019年以来,公司股价长期维持在低位,始终没有超过2元,后跌破1元沦为“仙股”,并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均低于1元后彻底滑入“面值退市”深渊。2019年10月18日,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10月28日,公司股票交易进入退市整理期;12月12日,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被上交所摘牌,其23年的A股生涯宣告落幕,也由此成为上交所“面值退市第一股”,“告别日”股价定格在0.26元,总市值仅剩3.81亿元。以股价历史峰值计,市值缩水近130亿元。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6326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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