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核心目的之一在于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药品费用。此次,国家医保局明确提出了不纳入《药品目录》的10种情形,其中“乙类OTC药品不纳入《药品目录》”的表述引起行业震动。
在国家两会召开之际,也有代表专门提出议案,建议国家重新修订《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取消第8条中“乙类OTC药品”将不纳入《药品目录》的规定。珍宝岛药业董事长方同华就表示:“乙类OTC药品长期以来一直在医保目录、基药目录中占有一定比例,患者对乙类OTC药品认知度高、接受度高。此外,乙类OTC药品安全性强、疗效明确、价格低廉,医保纳入一定乙类OTC药品可以满足我国医疗临床需求,减轻患者的医保压力。”
据统计,201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其中OTC药品617个,包括甲类OTC药品485个,乙类OTC药品121个,甲乙类双跨品种11个。2018版《基本药物目录收录》共收录药品685个,其中OTC药品199个,占比29%;其中,甲类OTC药品237个,乙类OTC药品68个。
OTC药品,又称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医生处方,患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一般都具有疗效确切、使用方便、安全性高、不良反应发生率地的特点。OTC可以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OTC药品使用红色标识,除了在医院销售,还可以在社会药店和医疗机构药店销售。乙类OTC药品使用绿色标识,除了医药、药店之外,还可在药监部门批准的超市、宾馆、商店等商业企业中零售,比甲类OTC药品有更广泛的销售渠道。
据非处方药物协会的统计数据,我国现有OTC药品超过8000种,OTC药品生产企业4000余家,2018年我国OTC药品产业市场销售额达到2914.2亿元,预计到2020年我国有可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OTC药品市场。
对于OTC药品而言,患者的购买使用不需要医生诊断处方,可以根据经验在院外自行决定,因此院外药店药房的渠道贡献了OTC药品销售收入的绝大部分。但是对于进入医保目录的OTC药品,由于各地药店对医保刷卡报销的规定和限制不同,使得医院仍贡献了OTC药品相当一部分的销售收入。所以,此次“乙类OTC药品不纳入医保目录”的政策对一些乙类OTC药品生产企业显然不是什么好消息。
据医药魔方统计,最新版国家医保目录中乙类OTC药品的2019年全国医院销售收入达到了157.28亿元,共涉及85家医药上市公司。乙类OTC药品医院收入在公司全部营业收入中占比超过10%的有8家,占比最高的达到了67.75%。一旦此次“乙类OTC药品不纳入医保目录”的政策正式落地,无疑会对这些公司的业绩造成巨大影响。另外,占比1%~10%的有14家。
乙类OTC药品医院销售收入占比超过10%的公司(元)
数据来源:PharmaGo、IPM; 纳入统计的乙类OTC药品来自国家药监局发布的OTC药品目录(包括双跨品种)以及地方省局批准的OTC药品
总之,国家医保局如果将使用风险极低的乙类OTC药品调出医保目录,除了可以优化医保基金费用支付结构,还可以将这部分购药需求导流至院外,对缓解一二线城市的医疗资源紧张起到一定的正向作用。对于部分企业而言,特别是医院渠道的OTC药品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的企业,将OTC药品转换为处方药或是应对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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