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GDP总值64613亿元,排行全国第四,浙江是中国省内经济发展程度差异最小的省份之一。作为浙江省内四大经济支柱之一的宁波,其经济实力长期位居中国前20位。宁波经济实力的发展,离不开当地上市公司支持。截止到2020年12月30日,宁波共有93家上市公司,2020年市值累计10812.2亿元,其中,20家上市公司市值超100亿,2家上市公司市值超1000亿。

然而这93家上市公司可谓“鱼龙混杂”,有的市值名列前茅,比如宁波银行、公牛集团、宁波港、韵达股份、拓普集团、雅戈尔、杉杉股份等,也有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受到证监会处罚,进入“黑名单”,比如*ST围海(002586)、宁波东力(002164)、ST圣莱(002473)、宁波中百(600857)、香溢融通(600830)、*ST银亿(000981)、宁波精达(603088)等。今天我们来梳理“宁波系”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黑名单。

宁波东力(002164)并购引入“有毒资产”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宁波东力于2018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1年1月19日,宁波东力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年富供应链公司财务造假,连累宁波东力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证监会警告及罚款处罚。

经查,2015年12月17日,宁波东力开始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7月15日,宁波东力披露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核准。7月17日,交易双方完成了年富供应链 100%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资产重组完成。

2014年7月至2018年3月,年富供应链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虚增应收款项,隐瞒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行为。年富供应链向宁波东力提供了含有上述虚假信息的财务报表,导致宁波东力2016年12月13日披露《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和《交易报告书(草案)》、2017年7月15日披露的《交易报告书(修订稿)》、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早在去年1月22日,宁波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富裕公司、年富供应链罚金各3000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时任宁波东力副董事长李文国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20年4月22日,浙江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宁波中院一审判决。

ST圣莱(002473)年报虚假记载遭股民索赔1.64亿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圣莱于2017年4月18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8年5月10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33号),因ST圣莱2015年度年报虚增收入和利润2000万元,虚增净利润1500万元,证监会给予ST圣莱顶格处罚。

经查,ST圣莱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圣莱达通过虚构财政补助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1000万元,虚增净利润750万元,上述两项虚增行为导致圣莱达2015年度扭亏为盈。

2021年4月1日,ST圣莱发布收到民事起诉状公告,截止公告日,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投资者索赔,共收到宁波中院送达的399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索赔金额合计164631232.32元。其中一审未判决共342例,索赔金额合计136275207.57元。

香溢融通(600830)年报虚假记载投资者维权案件已有开庭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香溢融通于2019年1月11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6月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因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而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经查,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认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24.37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05.77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06.30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

宁波中院已于2020年11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第一批香溢融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目前尚未判决。

2020年11月27日,香溢融通收到上交所谴责文书。经查明,香溢融通虚增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利润,且未履行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ST银亿(000981)破产重组中股民索赔案已有判决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银亿于2019年9月12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1月13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ST银亿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对*ST银亿给予警告,并处以 40 万元罚款。

经查,2018年,银亿股份与关联方发生7笔关联交易,合计发生额43.12亿元,每笔交易均达到信息披露标准,*ST银亿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7月28日,宁波中级法院裁定,*ST银亿控股股东银亿控股等16家银亿集团旗下公司与控股股东母公司银亿集团合并重整。

关于投资者诉讼案件进展,2020年7月23日,投资者诉*ST银亿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在宁波中院一审开庭。2021年3月份,宁波中院下达了对*ST银亿(000981)投资者索赔案件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胜诉,*ST银亿需要承担投资者部分亏损的赔偿责任,但其中扣除了较大比例的系统性风险。

宁波精达(603088)控制权转让事项未公告恐将面临投资者诉讼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宁波精达于2019年11月1日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0年10月2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 号),因宁波精达未及时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证监会对宁波精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经查,2016年9月25日至2017年12月24日,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等与广州亿合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将宁波精达股份(占宁波精达总股本的27.44%)在限售期满后全部转让给广州亿合。广州亿合已支付郑良才等人股份转让部分定金及利息合计2.2亿元。上述协议的签订,涉及宁波精达控制权转让,但宁波精达未及时予以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等公告中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2019年8月21日,宁波精达在《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协议。

宁波中百(600857)因年报重大遗漏遭股民索赔案件中止审理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宁波中百于2016年6月22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19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23号),因宁波中百公司未及时在临时公告、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担保事项的行为,证监会责令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经查,2013年至2016年4月11日,原工大首创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龚东升违规出具《担保函》后未告知董事会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担保事项,致使工大首创未及时披露该担保事项,导致后续的宁波中百2013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一直未披露该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宁波中百发布的2020年度报告,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收到四份宁波中院送达的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的应诉通知,相关案号为(2019)浙02民初1315号、(2019)浙02民初1316号、(2020)浙02民初301号、(2020)浙02民初395号,诉讼标的额合计约766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依据法定理由就上述四起诉讼向法院提交了中止审理的申请,法院依法裁定中止审理。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665.4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294.07万元,减幅27.03%;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781.6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473.59万元,减幅47.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50.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73.15万元,减幅45.4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以及公司助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对外捐赠1000万元。

*ST围海(002586)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过程违法违规行为已浮现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围海(002586)于2019年7月12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年4月14日,深交所对*ST围海公司下发监管函,经查,2020年4月10日,*ST围海披露《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有24个银行账户被上海千年工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邵志云、顾文举申请冻结,冻结金额分别为7714.01万元、823.57万元、3279.99万元。上述冻结账户的数量、金额与公司之前披露的公告内容不符,且未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2020年9月14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经查,*ST围海存在违规行为:(一)在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9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且未按规定及时对业绩预告作出修正;(二)2019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根据*ST围海披露的2020年度报告,公司收到的宁波证监局的《监管提示函》(甬证监函【2020】27号),公司可能涉嫌存在资金通过上市公司项目部员工或劳务公司等中间方被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占用的情况,发生金额初步统计达5.02亿元。

目前*ST围海仍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过程中。

结语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2020年3月1日,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施行,2021年5月1日,新修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也即将施行,着重解决信息披露监管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大幅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成本。未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将会更加完善。

相关证券:
  • 宁波东力(002164)
  • ST圣莱(002473)
  • 香溢融通(600830)
  • *ST银亿(000981)
  • *ST围海(00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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