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导语:火花思维的销售人员向消费者孙某推销课程时,告知孙某“购60节课赠20节课”,在完成购买后,才告知其赠送的20节课程中,只有5节课是直接赠送,其他15节需要每周在微信朋友圈分享特定内容,才能获赠。这种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八)项,即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火花思维官网类似吉祥物的卡通形象。图/火花思维官网
半个月前,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近日火花思维母公司北京心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处罚事由为火花思维的销售人员向消费者孙某推销课程时,告知孙某“购60节课赠20节课”,在完成购买后,才告知其赠送的20节课程中,只有5节课是直接赠送,其他15节需要每周在微信朋友圈分享特定内容,才能获赠。
“购xx节,赠xx课”不仅是火花思维,也是众多在线教育机构的宣传伎俩,在一般人看来,似乎发个朋友圈也问题不大,但是这种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八)项,即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也就是说,火花思维宣传的是买了课直接赠送,然而实际上却有发朋友圈这一“隐藏条款”,这属于欺骗消费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若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火花思维的处罚结果为警告,决定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文书号京朝市监罚字〔2021〕5773号。
“这件事其实说不上火花思维犯了多大的错,但由此也可以看出,监管部门对于培训机构的监管确实在不断加强。近期各培训机构接到的罚单不断,监管部门正在重点规范机构的教学、收费、宣传和教材等多方面。”一位在线教育机构的资深从业者告诉lite氢财经。
此前的6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召开集中公布了一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的案例,新东方、学而思、精锐教育、掌门1对1等在内的15家教培机构共被罚款3650万元。
教育培训广告是欺诈消费者的重灾区,短期内,尽管监管部门的处罚力度不断加大,但很难杜绝这种现象,究其原因,一是在于在线教育赛道过于拥挤,“内卷”严重,各机构获客成本不断提升,只好挖空心思在广告方面“耸人听闻”,甚至做出虚假宣传之类的事。
原因之二,是教育培训机构广告重灾区是网络,而网络广告的监管没有线下那么严格,监管难度也更大,在“元宝回收不用充钱”之类的广告都能大行其道的当下,在线教育也就利用形势之便,大肆投放各种擦边球的广告,导致许多消费者购买了课程后才发现货不对板。
但这绝不是说,在线教育机构情有可原,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月广告监测报告显示,2021年6月共搜索监测5100万余条次互联网广告,互联网媒体广告出现涉嫌违法问题最多的是教育培训服务类广告。
其中教育培训服务类广告主要涉嫌违法表现为两方面,一是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是广告中宣传低价购课涉嫌误导消费者。
“对培训效果做承诺是一些机构的通病,其手段通常是承诺可以无效复读,乃至无效退款,其实到头来消费者会发现无论是哪种诉求,都有严苛的限定条件,比如缺课不能超过二次之类,退款更是面临重重难关,基本上不太可能。”行业观察家李春雷告诉lite氢财经,被这一套路欺骗的消费者不在少数。
lite氢财经注意到,包括火花思维在内,各家教育机构都在投诉网站上被多次投诉过退款退费问题。
低价课宣传误导消费者是在线教育的另一宗罪,为了获客,在线教育机构恨不得在广告中喊出课程免费,但消费者上门之后,却会被告知“如果要享受A就要购买B”之类的话请君入瓮,这种情况下很多消费者为了享受“赠送”的权益往往会掏钱买下自己本不需要的课程,各在线教育机构最擅长的不是教育,而是对人性弱点的掌控。
原文作者:林卉编辑: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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