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律师代理的神州长城投资者已开始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近期会逐步分批推进案件。
2020年10月13日,证监会对神州长城(000018,200018)作出正式处罚。经查明,神州长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虚增利润。通过虚构保理业务,神州长城虚增2017年利润总额4,319.42万元,导致神州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涉及6.06亿元借款,占神州长城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7.78亿元的34.11%,属于应当披露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神州长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占神州长城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1.51亿元的24.17%,属于应当披露的对外担保事项。神州长城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神州长城(000018,200018)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2017年1月1日到2018年10月19日之间买入神州长城(000018,200018)股票,并且在2018年10月1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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