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资料显示,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营复合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等土壤所需的全系产品及为种植户提供相关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服务。公司连续8年复合肥行业销量居首位,是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月19日晚间,ST金正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2年1月18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至此,ST金正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证监会调查完毕。

公告显示,经查明,ST金正涉嫌三项违法事实。

一、ST金正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ST金正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345.06万元,虚增成本2,108,384.8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98,960.18万元。上述情况导致ST金正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ST金正未按规定披露其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其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三、ST金正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其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ST金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120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120万元;对李计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拟决定,对万连步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 10 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 5 年市场禁入措施。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正在推进*ST 金正(002470 金正大)股票索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表示,金正大公开披露的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四年累计虚增收入高达230亿元,历时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金正大上述行为涉嫌违反 2019 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以及第七十九条有关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行为。后期,证监会下达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将是大概率的事件,受损投资者可以做好索赔准备。

目前,证监会认定金正大信息披露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投资者可以做好索赔准备。

索赔条件

2016.3.292020.9.14期间买入*ST 金正(002470 金正大)股票的投资者,并在2020.9.15(含当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可参与索赔预登记。

以上索赔预登记条件仅代表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的观点,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投资者在实际获得赔偿款之前,无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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