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2022年6月10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薪酬管理指引》,虽然这个指引是发给基金公司的,但其中的一些变化,和我们投资者还有蛮大关系的,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指引》中要求基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绩效薪酬递延支付制度,递延支付的金额不少于绩效薪酬的40%,且期限不低于3年。
这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基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的部分收入,要等3年之后才会发放。一般来说,基金公司的这些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和津补贴、中长期激励。而这次要求的,只是绩效薪酬进行延期发放,不是所有的薪酬都延期发放。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基金经理这样的关键岗位人员,更加看中长期的发展,尽量少跳槽。大家都知道,一只主动管理型基金,更换了基金经理,基金的所有的内容,我们都需要重新评估。而这样延期发放部分薪酬,对降低基金经理的离职,是有一定帮助的。
说到这里,前段时间,有大量的明星基金离职,不知道是不是提前得知了这个消息。所以在这之前,就选择了离职。
另外在《指引》中还要求,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少要拿出绩效薪酬的20%购买本公司的基金产品,且权益类的不低于50%。基金经理至少要拿出绩效薪酬的30%购买本公司管的基金产品,且优先购买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
这就是很直接的利益捆绑了(大家都在一条船上),强制要求基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买本公司的基金产品。不能说自己发行的产品,自己都不买,专门让我们基民买。他们自己天天收取管理费,稳赚不赔。对于这个规定,我是非常支持的。不仅仅是我,我相信广大基民朋友,都是支持的。而且,这强制购买的比例要是更高一点,我觉得会更好。
只有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我们基民站在一起,利益一致,这样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才会更有动力去做好基金投资,哪怕不为我们基民,也为他们自己,这也是好的。所以,在这里真的要为监管部门点个大大的赞。也希望后面继续出台类似的政策,让基金公司、基金经理和基民的利益保持一致。
除此之外,《指引》还规定,不得将规模排名、管理费收入、短期业绩等作为薪酬考核的主要依据。要结合长期投资业绩、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率,合规于风险管理、职业道德水平等情况,来做薪酬考核。
至于多久是长期,《指引》当中也明确说了,是最近3年或者3年以上。说到这里,大家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建议大家做基金投资要有长期投资的心理准备了么?为什么建议大家3年以上不用的资金,才用来投资股票基金了么?
对于这一点,我也是非常赞同的。基金一定是一种长期投资的工具,如果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都很短视,只是看中短期的利益,怎么可能做好投资?希望基金公司真的能够按照这个《指引》要求的去执行,也希望我国的基金行业能够越来越好。
文/胡瑞 90后 财经作家 代表作《24天理财精品课:决定你一生的财富》专注于理财知识科普,让更多的人重新认识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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