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泰执字第 29 恢 1 号裁定,上述设定抵 押和查封的投资性房地产(金额:3,247,294.11)以及设定抵押的无形资产(金额:7,621,140.16) 对应的债权债务已于 2014 年 4 月全部结清,解除抵押和查封手续正在办理中。拖到现在都没有出公告说办理好了!严重怀疑是想乘退市之际侵吞地产吗?这是全体股民的利益,希望金泰公司给予回应!还股民一个公道!2014年的事情久拖不办是何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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